一、目的
安全生产档案是对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真实记载,反映中心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具体体现,它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同时也反映了中心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状况,并对提高中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形象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保障,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三、安全生产档案涉及的内容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2、中心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
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巡查记录、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6、供应商、承包商相关材料。
7、安全设施检测、校验报告、记录等。
四、归档
1、伤亡事故档案。保存单位:安全管理办公室长期保存。
(1)伤亡事故登记表。
(2)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调查记录、图纸、照片、物证、人证等材料)
(3)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4)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病历、检验报告等)。
(5)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况。
(6)事故审批结案档。
(7)工伤事故月报、年报表、历年来事故登记台帐和事故统计分析图表等资料。
2、安全生产教育档案。保存部门:事业策划部。
(1)入司员工的三级教育资料。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有关资料。
(3)换岗教育资料。
(4)每年至少一次对全员进行安全教育资料。
以上资料均应有培训内容、学员名册、培训时间、考核成绩等。
3、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保存部门:安全管理办公室。
(1)应有日常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的检查记录。
(2)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违规现象应通过教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予以纠正。
(3)本中心安全责任奖惩管理制度、规定及上级奖惩文件并建立安全奖惩记录。
(4)安全奖惩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4、隐患排查及整改记录。保存单位:中心及各部门。
(1)安全生产隐患事故排查中填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事故排查表、隐患整改情况。
(2)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建立隐患整改记录,包括隐患、内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门和负责人、整改进度、完成情况、复查人和反馈等。
(3)隐患下达的形式不限,可以是整改通知单,也可以是整改计划或隐患整改报告等,但都必须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证。
(4)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5、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档案。保存部门:中心相关部门。
(1)本中心的特种设备包括:危险设备是根据设备的危险性而确定的设备设施。
(2)设备档案应包括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台帐、制造单位、产品品质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定期核对总和定期自检记录、运行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特种设备档案应长期保存。
6、职业健康档案。保存部门:综合办公室。
(1)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人员体检表。
(2)其他职工体检记录。
7、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保存部门:中心相关部门。
(1)设备设施分布情况、设备设施现状。
(2)验收测试记录及启用日期。
(3)维修、监测和检验记录。
(4)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应长期保存。
8、特种设备及电器设备检测记录。保存部门:中心相关部门。
(1)相关检查记录。
(3)机器运行、检测记录。
五、附则
本制度由中心安全管理办公室保留较终解释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建华南路与建设路交叉口
电话:0472-7107999 0472-7107722